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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巨头组局“谋共赢”,中国光伏从竞速转向竞质新阶段

发布日期:2026/8/7


      8月6日晚,上海虹桥香格里拉酒店,国内八大多晶硅龙头企业的代表经四轮磋商后,共同签署了一份名为《反内卷倡议书》的文件。
     一、哪些企业参与?


      签署倡议书的八家企业分别是: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这八家企业合计占据国内多晶硅有效产能超过90%。从传统第一梯队的通威、协鑫、大全、新特、东方希望,到近年崛起的青海丽豪、新疆戈恩斯,基本囊括了目前行业内所有在产主力厂商。


     二、倡议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倡议书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两条:


     第一条:价格不得低于完全成本。 所有光伏产品销售价格(含招投标报价)均不得低于依据《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核算的对应成本。各企业需对照该团体标准,逐产品、逐订单开展价格自查自纠。企业之间还要“加强相互监督”,发现低于成本销售的行为须及时向行业协会和市场监管总局举报。



      第二条:严格执行能耗新标准,主动出清落后产能。 全面落实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硅多晶和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各企业自愿主动消减能耗超标、技术落后的产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


     三、是否涉及反垄断?


     国家鼓励通过提升自身竞争力来反内卷,但严禁竞争者之间联合起来反竞争。


     2026年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约谈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及通威、协鑫、大全、新特、亚洲硅业、东方希望等多家多晶硅龙头企业。约谈明确要求,不得约定产能、产销量及销售价格;不得通过出资比例进行市场划分、产量分配、利润分配;不得就价格、成本、产销量等信息开展沟通协调。约谈直接叫停了此前行业以“自律”为名推动的限产保价行为。


     然而,当下的光伏产业环境,相比今年年初约谈之时已经发生显著变化。经过持续的价格厮杀,硅料环节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不少中小企业现金流承压,行业已经进入产能过剩出清的深水区。7月31日盐城召开的价格合规会,本身就是监管层直面行业低于成本倾销乱象的一次公开表态,释放出治理无序低价竞争的信号,这也成为本次八家企业发起倡议书的现实背景。


     但也要看到,监管的导向不等于允许竞争者之间达成协同安排。盐城会议聚焦的是打击恶意低价倾销、规范企业个体经营行为,并没有放开对横向竞争者之间互相协调经营条件的禁令。也就是说,监管鼓励每家企业自己算好成本,不做亏本倾销的非理性决策,却不等同于允许多家对手坐在一起,共同划定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尺,以此设置集体价格底线。


     本次倡议书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没有直接敲定一个固定交易价格,而是锚定团体标准下的“完全成本”作为销售下限,把“不低于成本销售”从单个企业的自我约束,变成多家直接竞争企业的共同承诺,还配套了同业互相监督、举报的机制。这种模式游走在合规的边缘。


     从企业角度,是响应监管整治低价内卷的号召,规避恶性倾销带来的全行业损伤;从反垄断视角看,竞争企业集体对价格的下限做出共同约定,客观上存在协同限制市场竞价的效果,这恰恰是横向垄断协议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来源:全球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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