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对单”到“集群共享”,辽宁绿电直连为工业带降碳提速
发布日期:2026/8/5
8月4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辽宁省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本实施方案所提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
新能源原则上应为在建或未来拟建项目,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原文如下:
关于对《辽宁省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我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起草形成了《辽宁省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公示期:2026年8月4日至8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86901229
附件:辽宁省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60805152754495449.doc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